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修订促钢铁业结构调整
2012-9-5发布人:admin
9月3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《钢铁行业规范条件(2012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条件》),《条件》对于产品质量、节能减排、工艺与装备、生产规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、更明确的要求。使得钢铁行业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。
“我的钢铁网”首席分析师贾良群表示,“此次《条件》的出台,其用意旨在缩减产能、淘汰落后。”
“与2010年颁布《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条件(2010)》)时相比,现在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”,贾良群进一步说道,在巨大的钢铁产能泡沫之下,《条件》的出台有其新的用意。
《条件》中明确提出,严禁生产Ⅰ级螺纹钢筋、Ⅱ级螺纹钢筋(2013年后)、热轧硅钢片等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(2010年本)》(工产业〔2010〕第122号)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。
螺纹钢生产企业现在以生产Ⅱ、Ⅲ级螺纹钢筋为主,Ⅰ级螺纹钢筋已经基本退出市场,而Ⅱ级螺纹钢筋在市场上仍占有较大比例。据了解,目前生产Ⅱ级螺纹钢筋的多为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,他们以小轧机为主,不具备生产高端产品的条件,所以螺纹钢成为其主要产品。
贾良群表示,2013年淘汰Ⅱ级螺纹钢筋,对于地方及民营小企业具有较大影响,也体现出国家希望以此全面提高品质。不可否认的是此条件的实行,可促进产能结构的调整。
此外,相较于《条件(2010)》),此次修订的《条件》在环境保护、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、工艺和装备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《条件》在环保方面指出,钢铁企业吨钢烟(粉)尘排放量不超过1.19千克,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.63千克。该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,较《条件(2010)》烟(粉)尘排放放宽0.19千克,二氧化硫的排放要求提高0.17千克。
在能耗方面,《条件》提出,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.1立方米,较《条件(2010)》5立方米的标准提高了近20%。
在工艺和装备方面也有了更细致的要求,对于什么是落后产能有了非常清晰的定义。并且重申了,“钢铁企业须按照适时修订的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,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”。
值得说明的是,《条件》在管理办法中指出,对于能耗高、污染重、规模小的等基本不达标的企业不仅提出了整改,同时提出要积极推动此类企业与大企业的兼并重组。
贾良群认为,《条件》的出台,对于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有了一个明确的操作大纲。这也是《条件》出台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“我的钢铁网”首席分析师贾良群表示,“此次《条件》的出台,其用意旨在缩减产能、淘汰落后。”
“与2010年颁布《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条件(2010)》)时相比,现在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”,贾良群进一步说道,在巨大的钢铁产能泡沫之下,《条件》的出台有其新的用意。
《条件》中明确提出,严禁生产Ⅰ级螺纹钢筋、Ⅱ级螺纹钢筋(2013年后)、热轧硅钢片等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(2010年本)》(工产业〔2010〕第122号)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。
螺纹钢生产企业现在以生产Ⅱ、Ⅲ级螺纹钢筋为主,Ⅰ级螺纹钢筋已经基本退出市场,而Ⅱ级螺纹钢筋在市场上仍占有较大比例。据了解,目前生产Ⅱ级螺纹钢筋的多为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,他们以小轧机为主,不具备生产高端产品的条件,所以螺纹钢成为其主要产品。
贾良群表示,2013年淘汰Ⅱ级螺纹钢筋,对于地方及民营小企业具有较大影响,也体现出国家希望以此全面提高品质。不可否认的是此条件的实行,可促进产能结构的调整。
此外,相较于《条件(2010)》),此次修订的《条件》在环境保护、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、工艺和装备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《条件》在环保方面指出,钢铁企业吨钢烟(粉)尘排放量不超过1.19千克,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.63千克。该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,较《条件(2010)》烟(粉)尘排放放宽0.19千克,二氧化硫的排放要求提高0.17千克。
在能耗方面,《条件》提出,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.1立方米,较《条件(2010)》5立方米的标准提高了近20%。
在工艺和装备方面也有了更细致的要求,对于什么是落后产能有了非常清晰的定义。并且重申了,“钢铁企业须按照适时修订的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,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”。
值得说明的是,《条件》在管理办法中指出,对于能耗高、污染重、规模小的等基本不达标的企业不仅提出了整改,同时提出要积极推动此类企业与大企业的兼并重组。
贾良群认为,《条件》的出台,对于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有了一个明确的操作大纲。这也是《条件》出台非常重要的意义。